广州卫生局规定医院受访须提前报批遭媒体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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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2:04 国际在线 | |||||||||
日前,广州市卫生局向多家市属医院发布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医院联络媒体采访和接受媒体采访,要提前两天将有关材料报送卫生局审批。此举引起了广州新闻媒体的普遍关注,并纷纷予以质疑。有负责医院宣传的工作人员认为,此规定会影响医院与媒体合作的积极性。而昨天,面对媒体的一片质疑声,市卫生局有关领导未予以回应。 市卫生局领导:便于了解医院宣传内容
前日,广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周国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卫生局日前给下属各单位的文件中,确实有涉及“医院及有关部门接受媒体采访都需通过卫生审批”内容。他解释,这一规定主要是便于卫生局方面了解医院宣传的内容。他强调该规定出台只是为了防止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不是他发表意见的时候他发表意见,把我们的正常医疗秩序搞乱了”。他认为该规定只是针对卫生局的内部单位,因此“没有必要给媒体”。 该规定出台后,各家医院对记者的采访明显提高了管理力度。某市属医院专门负责与媒体沟通的通讯员告诉记者说,现在涉及采访需要提前申请,这无形中增加了医院的工作负担,党办主任已经跟她打过了招呼:“既然局里发文了,对媒体的采访就要多加留神。”该通讯员坦言,这样一来医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尽量减少人力和时间的浪费,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医院联系媒体的积极性。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