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环路洒油案肇事司机一审被判4年徒刑(图)(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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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2:24 国际在线 | |||||||||
事件回放 去年4月22日凌晨5点左右,高淑宝驾驶北京华昊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油罐车,在返回车队途中,因忘记关闭油罐车取力器及输油球阀,致使罐体内的柴油遗洒在二环主路德胜门至阜成门路段3.9公里的路面上。
柴油遗洒导致路面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多起翻车、追尾等交通事故,致使西北二环辅路及周边多条主干道严重拥堵3个小时。 高淑宝在行驶至阜成门时被告知油罐车漏油,他关闭取力器及输油球阀后驾车逃逸。此次事故导致该路段路面严重受损,经济损失达409万余元。 事发当天,高淑宝所在的车队副队长刘志国和罗克民为掩盖遗洒柴油的事,让高淑宝到门头沟藏起来。随后,民警多次前往车队调查取证,刘占军、刘会清、朴建平等人采取回避、推托、否认等方法加以掩盖。(华夏时报 实习生王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