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是如何披露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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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20:0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全晓书) 30年前的唐山大地震中有24万人死亡,但这一数字的“解密”却在三年之后。作为这篇“迟到新闻”的记者,原新华社副总编辑徐学江近日披露了当初发出这条消息的来龙去脉。 1979年11月,作为新华社记者的徐学江应邀参加在大连召开的全国地震会商会议暨中国地震学会成立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向与会的地震专家们通报了唐山大地震情况,其中包
他抓紧时间写好消息后,送给大会秘书长(国家地震局科研处处长)审核。为了说服他同意发稿,徐学江陈述了自己的理由。 “当时,唐山大地震已过去三年多,由于一直没有公布官方的伤亡人数,国内外有很多猜测和谣言,如香港报纸就曾报过唐山地震死亡人数超过70万等,与其让猜测和谣言满天飞,不如正式公布真实情况。”徐学江说。 为了说服秘书长,徐学江还说,这次会议是个好机会,新闻是从地震会议上获悉的,报道出去比较自然,不需要解释官方为何在事隔几年后向外界特别宣布。 虽然消息已经晚发了三年,徐学江为了说服秘书长在稿件上签字,一再强调新闻的时效性。“稿件一定要今天发。这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并不是人为造成的,与政府没有直接关系。”这位官员最终没有向上级请示,签字表示同意由新华社发布。 徐学江说,在唐山大地震30周年之际,回顾这次报道仍有现实意义。“我希望政府部门和新闻从业的后来者们通过这个典型实例认真总结教训,进一步改进重大自然灾害类事件的新闻发布。” 去年9月,国家保密局和民政部联合宣布,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人员总数及相关资料将不再作为国家保密事项。同时,政府部门和新闻机构都规范了突发事件报道机制。 “时代总在进步。”徐学江说。“执政为民”、“公开”、“透明”、“人民享有知情权”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共同理念。 以下是新华社1979年发出的稿件原文: “新华社大连十一月二十二日电在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发生的唐山大地震中,总共死亡二十四万二千多人,重伤十六万四千多人。这两个数字是唐山、天津、北京地区在那次地震中死伤人数的累计。这是十一月十七日至二十二日在这里举行的中国地震学会成立大会上宣布的。 唐山地震的震级为七点八级,震中烈度为十一度。地震发生的地点是人口密集的工业区,发生的时间是三点四十二分五十六秒(北京时间),正当人们沉睡的时候。地震部门事先未能发出预报。由于这些原因,它所造成的损失是很严重的。”(完) 相关专题:唐山大地震3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