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邱毅称“国务机要”费被黑2.4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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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8日电 国民党“立委”邱毅27日表示,政党轮替6年来,所谓“国务机要”费已被A走约2.4亿元(新台币,下同),“国务机要”费“假发票、真核销”的弊端由来已久,陈水扁一直纵容包庇。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邱毅指出,他追查“国务机要”费期间曾接获重要的线报,李碧君开设的瀛得投资公司,专门负责搜集发票给扁家供核销“国务机要”费。并透过李碧君
邱毅说,“国务机要”费中支出凭证不合格的部分,有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在君悦、国宾、聚玉斋、世贸联谊社等地消费的发票也在其中,证明“假发票、真核销”是真的。 邱毅并点名称“主计长”、“审计长”和“总统府”会计长难辞其咎,有必要说明如何处理,而全案的关键人是前“总统府”机要室主任曾天赐和专员陈镇慧,检调有必要尽速约谈并限制出境,否则将变成无头公案。 邱毅分析,发票案可能出现四弊端,第一,李慧芬将消费的发票拿给李碧君,李碧君用在自己公司报帐。这种情况与“总统府”无关,但李碧君涉逃漏税、违反税捐稽征法。 第二,李碧君拿李慧芬的发票,交给“总统府”会计陈镇慧或前机要室主任曾天赐,核销“国务机要”费,扁嫂不知情。此情况,陈镇慧与曾天赐涉及贪渎及伪造文书。 第三,李碧君把发票拿给扁嫂,扁嫂再交代陈镇慧虚报“国务机要”费,这种情况,吴淑珍涉及贪渎。 第四,扁嫂拿发票,但核销“国务机要”费是“总统”权限,扁嫂转给陈水扁核销。邱毅说,若是第四种情况,陈水扁侵占公款,非下台不可。 相关专题:国亲两党要求罢免陈水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