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重视人权保障 创造和谐社会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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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3:26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驻澳门记者 丁波):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27日在立法会全体会议上重申,《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十分重视人权保障问题,其第三章全面规定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陈丽敏指出,人权保障机制是由立法、执法及司法等方面组成的系统,各个环节缺一不可。 根据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有利于人权保障的重要因素。
陈丽敏表示,澳门特区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人权保障工作,包括在法律宣传上更多地普及人权意识;研究一切有利于人权保障的措施,包括参考邻近地区对设立人权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 相关专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