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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申请将被"拒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6:25 深圳晚报

  医疗机构如若随意 篡改广告证明内容

  医疗证明申请将被"拒签"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下半年,我市将加强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监管:一是从本月起正式实施记分管理办法;二是将开展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专项检查。对随意篡改医疗广
告证明内容的医疗机构,卫生主管部门将依法吊销其广告证明,且一年内不再受理该机构的医疗证明申请。这是市卫生局昨日发布的消息。

  市卫生局表示,《深圳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从本月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详细罗列了数十种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诚信行为,并依据其不同的危害程度,进行了量化评分,分为2分、5分、7分、10分和20分五档。

  例如,医疗机构对患者医疗投诉不作处理将被记2分;雇用医托误导病人一次记5分等,一年内累积记分满50分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部门加强管理。

  下半年,市卫生监督部门还将把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作为专项检查的对象。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必要时还将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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