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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水保”鼓励社会资金参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6:5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陆烨垭

  ●来源:泉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七次主任会议

  ●看点:昨日的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执行《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农经委对此的检查报告。据介绍,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林伯前副主任带队
,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农经委委员和水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组成检查组,对泉州市贯彻《水土保持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昨日的泉州市人大主任会议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要“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和激励机制,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治理,逐步实现由政府组织群众治理为主向以政府推动和依靠市场机制相结合转变。

  另外,记者从会上获悉,泉州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办复率达100%。至今,代表已对160件建议办理的答复进行了反馈,表示满意的97件,基本满意的56件,不满意的3件,未表态的4件,其他98件建议的反馈还在收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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