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期台胞证下月起泉州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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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6:57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李贤斌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看点:从下月起,台胞直接在泉州就可以办理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了,有关办理手续将以省公安厅公布的为准。
根据省公安厅发布的消息,从8月份开始,五年有效台胞证的受理点将从原有的福州、厦门两市扩大到全省九个设区市,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权受理五年有效台胞证。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台湾居民办理五年有效台胞证及来往大陆签注可以由本人或委托有关代办机构提交申请。申请手续如下:1.提交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申请表;2.提交有效的台湾身份证、台湾出入境证件复印件、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3.因奔丧、探亲或其他紧急事务申请急件的,还需提交相应书面说明;4.申请人本人直接到受理窗口申请办证的,还应提交有效的来往大陆旅行证件;5.损毁证件申请换发的,还需提交书面损毁说明。遗失证件申请补办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提供的报案(遗失)证明;6.五年有效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证件内页用完,可申请换发新证;申请换发证件,应交还旧证件。证件收费标准为每本2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