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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音像软件可罚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02: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祖春玲)今后,贩卖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的业主将受到重罚。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合肥市“反盗版百日行动”启动仪式上获悉,经营盗版音像软件制品者最高将被处以5万元罚款。

  此次反盗版百日行动的重点是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对其经营场所,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游商、地摊,盗版制品印刷窝点都将进行查处。国家八部
委发布的《公告》指出,7月15日至8月15日为公示期,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主动上缴盗版制品的,将不追究其责任。8月16日至10月15日的集中整治阶段中,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软件制品不足100张的,文化部门除没收违法制品外还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数量超过100张或者2次违法的,经营单位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启动仪式上,安徽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打击盗版的同时,也将扶持一批国有音像批发、连锁企业,特别要扶持发行黄梅戏、庐剧等有安徽地方民族文化的民营音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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