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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民警枪击无辜青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06:20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海口7月28日电(记者 卜云彤)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原副指导员文瑞强枪击无辜青年,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日前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文瑞强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邢亚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282.7元。

  2000年7月24日,东方市大田乡新宁坡村的青年邢亚盖骑摩托车去314省道零公里处的集市,准备买菜招待客人。当邢亚盖行驶到距税收设卡点十几米时,害怕被扣车罚款,当
即调转车头行驶。时任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的文瑞强喝令他站住,邢亚盖没有停车,反而加大油门继续开车跑,文瑞强就拔出“七七”式手枪,向邢亚盖开两枪,致使邢亚盖中弹并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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