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将对城中村硬腕征税 找不到房东就向房客要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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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13:41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房租就是涨,也要大家一起商量着来。近期内不会涨。”昨天下午,胜岗村的一位女房东认为金水区政府要求城中村房东缴税,不会立刻催生房租涨价。 金水区政府昨天宣布,已对辖区内包括城中村在内的房屋租赁情况“了然于胸”,要求城中村的房东们自觉申报房屋租赁税,否则将面临最多补缴10年应征税款的处罚。
据记者了解,金水区此次对房东们的“大摸底”,是政府税收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始。金水区地税局局长宋山说,城中村租房现象非常普遍,而房东大多数纳税意识淡薄,很少主动依法纳税。同时,私房租赁隐蔽性强,地税机关缺乏有效控管手段,漏征现象非常严重。“摸底”之后,房东们必须填写自查申报表,税务主管部门随后将结合“摸底”情况进行审核、征收。 城中村自建房屋出租的房东,应缴纳包括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在内的税款。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这个税款是租金的17.5%。 金水区地税局负责人表示,因为房租收入几乎是城中村居民的唯一来源,他们收税时将充分考虑这些因素,降低城中村房东们的纳税比例。但到底降低多少,目前还不能确定。他们预计,在此次整治活动中,房东们往年补缴和今年应缴的税款额度可达一千万元。 胜岗村的一些房东认为,缴税是“遥远”的事情。房客中则有人担心房东们会将税加在房租上。有房东认为,即使真的要涨房租,也要看缴税的幅度,如果把房租提得太高,没人来租,出租房空着是最吃亏的。 宋山提醒:根据去年出台的《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房产税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房东如果不主动纳税,税务部门又找不到房东,那么房客需承担连带纳税义务,缴纳税款。 因此,房客在租房前一定要问清楚房东是否已经申报纳税。如发现没有,可向金水区地方税务举报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371)638295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