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泉告网站侵权播放作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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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3:58 京华时报 | |||||||||
提起18万元索赔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因在网上提供歌曲在线播放服务,北京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羽·泉、黄征和上海步升大风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分别起诉到法院。7月27日,市一中院开庭审理,看网公司一天之内,因被诉侵犯表演者权,成为三起案件的被告。
羽·泉起诉称,其在2006年1月16日发现看网公司网站上提供羽·泉专辑及演唱会中21首歌的在线播放服务,因此要求看网公司赔偿18万元。黄征的起诉与羽·泉大致相同,他因10首歌曲被在线播放而索赔10万元。另一家起诉看网公司的是上海步升公司,这家公司为了胡彦斌、许巍及花儿乐队专辑中的34首歌曲,而向看网公司索赔20万元。同时,三家原告均要求看网公司在《中国电视报》上公开道歉。 由于羽·泉、黄征与看网公司间,都是表演者权纠纷,法庭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后分别判决。周四上午9点开庭后,书记员首先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看网公司在此时便向羽·泉的代理律师发难,质疑律师的代理资格,理由是他们在网上查到的羽·泉签字笔迹,与该律师出示的代理委托书上的笔记不一致。法庭对签名问题并未追究。 审理过程中,看网公司拒绝赔偿,其解释称,网站上的音乐全都是“高音拉华文电台有限公司”提供的,而华文公司又独家接受美国著作权协会授权使用这些歌曲。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看网公司出示了双方的网络服务合同。看网公司说,他们只是提供音乐的免费在线试听,而没有提供付费下载服务,因此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