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新政策:社区创业小额贷款政府全额贴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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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5:5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陈丽 记者 张松)从即日起,只要是户籍在锦江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及农村富余劳动力、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在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时,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可在本人参加了锦江区劳动保障部门主办的创业培训后,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家庭创业认定证书》,向指定的银行申请小额贷款,由锦江区政府实施全额贴息。
《办法》规定,个人单笔贷款额度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不超过5万元;就业实体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3年。为保障资金安全,对申请借款人实行自律联保管理制,借款人必须加入区创业促进会,按平等自愿原则组成不少于5人的自律小组,小组成员间实行联保,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