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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房要卖骗钱入狱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7:1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华正郜征)7月27日,谎称自己拥有4套商品房,诈骗他人购房定金和预付款的朱某,被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3月下旬,马鞍山市无业人员朱某虚构自己拥有某小区4套商品房,在该市一房产中介公司登记出售,并将自己化名为“何爱军”。经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朱某分别于3月29日和4月4日与四名购房者签订转让协议,并先后收取四名购房者定金和预付款22000元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不久,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赃款被全部追回返还给受害人。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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