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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感谢费 南充市政府原副秘书长何善奇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据新华社成都电 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南充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何善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据介绍,何善奇任南部县副县长期间,在1996年至1999年每年春节期间,收受该县天然气公司经理张继全送给的现金共计7000元。2000年,县天然气公司准备启动1999年省政府下文冻结的南部县新南街二期工程,何善奇就此事主持召开政府工作会议,将该工程的开
发立项提前到1997年以规避政策,使天然气公司如愿获得土地并开发该工程。为此,张继全送给何善奇现金共计28000元。

  法院认为,何善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何具有自首情节且在侦查阶段主动退清全部赃款,具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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