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前妻终露面 仍要5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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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7:36 重庆商报 | |||||||||
《闪结闪离公交司机欠前妻55万元》追踪 本报讯(记者 王先敏 实习生 刘倩)本月22日《公交司机被索55万》报道一公交司机被前妻索要55万元一事,直到昨天,司机凌云志才见到一直不愿意露面的前妻朴圆(化名),两人谈判了3个小时,朴圆仍向凌要钱被拒绝后,两人不欢而散。重庆大学法学院黄锡生教授建议,凌可报警或到法院起诉前妻。
前妻让步:可以分期付款 凌云志称,他和朴圆离婚后,两人就没见过面,朴一直是通过其他人来找他要钱。凌一直想找朴谈,但她就不露面。直到昨天,朴亲自来到凌家中索要55万元。朴称,她自己前来要钱,主要是讨债公司未给她讨到一分钱。 再次找凌要钱被拒绝后,朴提出了“分期付款”的建议,由凌每月支付她2000元,直至付清55万。凌称自己每月工资才1000多元,根本无能力支付。在谈判了一个多小时后,朴最后提出:不再找“收账公司”的人上凌家要钱,如果她什么时候手头紧,就来找凌要800或1000元不等,凌要朴立一个字据,声明她不再找人来收账,朴没答应,两人3个多小时的谈判无果而终。 昨天下午,朴圆接受了记者采访,她承认与凌云志曾经是3个月的夫妻,称凌云志是自愿签的那份离婚协议,上面的赔偿金额是双方商量好的。当记者问朴是否存在那瓶“迷魂汤”(矿泉水)时,她坚决否认,并警告记者不要多事。 朴父:我不晓得,也不管 记者在昨日采访朴父时,他称不再管女儿的事,他已经烦透了。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离婚协议上55万赔偿金时,他称自己并不知情,并称由年轻人自己解决,他一概不管。 民政局:无责过问离婚协议 昨日,沙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凌和朴的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着凌要向朴支付55万元,“不知道凌当时来办理手续时是否清醒。”登记处一负责人表示,工作人员在办理离婚时,无权过问离婚双方的协议,只要不违反《婚姻法》,手续齐备,他们就会为双方办理离婚。 律师:离婚协议有诈骗嫌疑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重庆大学法学院黄锡生教授,他认为:该婚姻有诈骗的嫌疑,双方仅3个月婚姻,却产生55万债务,属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性质,凌云志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消离婚协议,同时可向法院提出减免诉讼费的要求。另外,凌还可向公安局报诈骗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