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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修缮老宅可享受政府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8:41 扬子晚报

  本报扬州28日电“修缮改造老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传统民居外部修缮可以享受政府补贴”,记者今日从扬州有关部门获悉,《扬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暂行办法》已经出台,一系列措施把扬州古城保护和原住民利益紧密结合在了一起。

  《办法》规定,扬州在该市5平方公里内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持原住居民的人文传统,适当降低人口密度,改善居住条件。历史街区民居的整治、修缮本着“去留自愿”原则,鼓
励住户搬出老城区,如果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修缮改造传统民居,可到当地古城办开取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或领取住房补贴。

  《办法》要求对扬州历史街区传统房屋的保护修缮,应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的要求,遵循“修旧如旧”原则。对传统民居修缮的补贴,其中公房补贴额为总造价的50%,私房为总造价的30%,特困家庭补贴额为总造价的50%。(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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