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被强奸 他捅死“好朋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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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9:3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刘立春王智实习生李鑫岐)得知女友被“好友”强奸,西安市长安区的王喜以要共同作案为由,将“好友”王某骗至高陵县境内,用匕首将王某杀死,抛尸野外。高陵警方历时31天,终于在西安将正在与女友约会的犯罪嫌疑人王喜抓获。 6月26日凌晨5时许,高陵县城东街村一片玉米地突然出现一具男尸。高陵县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发现该男子约18岁,除面部外,其身上有26处刀伤,警方初步确定这是一
7月13日,临潼区零口镇北牛村一村民看到寻尸启事后,发现死者与本村王某相似,随后告知了王某的叔叔。经确认,死者确为王某,现年18岁,无业,平日很少回家。直到警方去调查时,王某的父母才知道儿子已不在了。 后经警方10多天的摸排,确定王某生前常和长安区19岁的王喜混在一起,王喜两年前曾因抢劫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经侦查,警方认定王喜有重大嫌疑。7月27日上午,高陵警方在西安市西一路将正在与女友约会的王喜抓获。 28日上午,记者在高陵县看守所见到被关押的王喜。王喜说,去年9月经别人介绍,他认识了王某,两人经常上网聊天,还一起偷过车牌子,彼此之间关系很好。 认识王某之前,王喜就和临潼一个女孩谈恋爱。去年冬天,王喜与王某的一个朋友聊天时得知,王某曾强奸过他女朋友。“我很恨王,当天就有杀他的念头,可是没机会。”王喜说。 后来,王喜骗王某说到高陵作案。“晚上,我们出去转时,趁其不备,掏出提前准备好的匕首,在他身上一阵乱捅。” “现在想说的是,我对不起父母。另外,我想给我女朋友说,再找个人,不要等我了。”王喜流着泪说。目前,王喜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高陵警方刑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