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姐”义务接送官兵3年行程9000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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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9:3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新华社南宁7月29日电(王洪山 周彦涛)3年来,“的姐”谢春红驾车义务接送官兵,共行程9000公里,被广西军区某海防团官兵亲切地称为“出行使者”。 谢春红是广西军区某海防团宣传股长刘情香的妻子。几年前,为支持丈夫守岛,她辞去公职,携子随军上岛成为一名“的姐”。开上出租车的第一天,她就给自己定下规矩:义务接送官兵。
2006年“五一”黄金周,岛上中外游客每天流量高达三四千人,出租车一时供不应求。放假第一天,一对美国夫妇和部队的一名司务长先后要她出车。当她知道司务长用车是为了采购官兵过节的生活用品时,她放弃美国夫妇给的高额租金,为司务长义务出车。 海岛部队车少任务重,只要官兵需要,谢春红的车随叫随到。2005年10月,一位干部的小孩深夜发高烧需紧急送医院治疗,谢春红接到电话不到2分钟就赶到。3年来,她义务接送官兵和家属上下岛500多人次。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