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渎职犯罪大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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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10:09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杨维汉)新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立案标准》)为检察机关惩办渎职侵权犯罪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日前对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提出要求,要以《立案标准》的实施为契机,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渎职犯罪大案要案。 张耕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的渎职侵权立案标准颁布实施电视电话会上提出
张耕指出,当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侵权犯罪在一些地方、部门和行业仍然相当严重,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抓紧建立和完善反渎职侵权工作一体化机制,以办案为中心,努力扩大专项工作的成效。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防范措施,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