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彩头”获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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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11:2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李家福在担任财信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期间,采取签订虚假进口货物合同及内销合同等方法,在省工行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18单,骗取省工行信用证款53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4亿多元,造成省工行实际损失41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亿多元。昨天,李家福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3月,被告人李家福被任命为财信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省彩票管理中心主任。时值该公司资金困难,被告人李家福找到香港人马家仁帮忙融资。经李、马两人多次商议确定,由财信总公司成立多家子公司,以子公司的名义到银行申请开信用证,财信总公司提供担保;马家仁负责疏通银行关系及联系香港方面的公司签虚假的外贸合同,在境外将信用证贴现。 为此,财信总公司专门成立了“融资小组”,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财信总公司先后注册成立了珠泰公司等7家公司,并收购金宇公司、兼并富雄公司。从1995年11月至1996年11月,财信总公司以上述9家公司的名义,伪造进口铜板纸、白卡纸、螺纹钢等货物购销内外贸易合同等开具信用证所需的一切手续、文件资料和相关单据,向省工行申请开出18单远期进口货物信用证,共计金额5300多万美元。省工行为上述信用证垫付538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4亿多元,其中41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亿多元)无法收回。2004年4月26日,李家福被捕,由此揭开了这起信用证诈骗黑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