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后未就业 大学生可领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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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13:04 法制晚报 | |||||||||
9月1日后未就业 大学生可领低保 新华社郑州7月30日专电(记者 訾红旗)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还要给短期内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据了解,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指出,各地劳动部门应在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开设专门窗口,组织进行失业登记,并建立专门台账,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短期内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