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拉车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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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13:57 新闻晚报 | |||||||||
焦晓虹 通讯员 李鸿光 晚报讯 结伙用拍拉车门盗窃驾驶员财物的林辉(化名),近日被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现年22岁林辉,是今年5月中旬从江西流窜来沪的无业人员,很快就参与同为聋人的外地拍打车门行窃团伙。今年5月18日晚18时许,林辉与另外两名聋人流窜至本市富民路长乐路口,见被害人女性蒋某单独驾驶一辆私家车,行驶至路口遇红灯停车之际,由林辉上前
然而,林辉一伙刚才的作案过程,恰巧被这名出租车驾驶员看清楚,驾驶员启动车辆后,朝前开发现前面路口有警察在巡逻,急忙刹车呼唤抓小偷,林辉等人见状立刻四处逃离出租车,林辉被警察逮个正着。因林辉是聋人,法庭作出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