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民警虐待被监管人员被判有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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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13:57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日前对上杭县看守所退休民警邓荣华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邓荣华虐待被监管人罪名成立,但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邓荣华从1998年起从事公安工作,担任上杭县看守所监管人员。2006年5月9日,邓
法院查明,2005年2月至2005年11月,邓荣华在履行职务管理被监管人员期间,对不遵守监规或不服从管理的被监管人员游某等6人用殴打、罚跪等体罚手段进行处罚,迫使其服从。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荣华在担任上杭县看守所管教民警期间,工作态度粗暴、工作方式简单,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体罚虐待,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但其系以履行职责、管理被监管人为目的,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手段一般,犯罪情节较轻,且属自首,遂依法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