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一青年因猥亵儿童罪获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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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14:05 深圳晚报 | |||||||||
青年男子猥亵同村9岁女孩 南山一青年因猥亵儿童罪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赵悦通讯员陶瑜报道近日,南山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猥亵儿童的案件。法院审理此案后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两年。
这一案件的被告人蔡某是一名20岁的青年男子,居住在南山区××村。前一段时间的一天上午,他以玩爆竹为名,将同村一名不到10岁的女孩小红(化名)骗到村内的一片荔枝林内,对小红进行猥亵,小女孩被猥亵后感到疼痛大声哭了起来,蔡某才住手。小红回家跟妈妈说了这件事,她的妈妈立刻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法医部门鉴定,小红的处女膜因受钝器作用导致了破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