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徐高速抢劫盗窃团伙案宣判 2名主犯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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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0: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近日,蚌埠市中院对震惊全省的合徐高速公路团伙抢劫、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24名团伙成员中2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22人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庭审时间长达3天,法院共查明了13起抢劫案和79起盗窃案,此外还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判决书长达48页。 “广西帮”疯狂作案
24名被告中,有23名来自广西的武宣县和柳江县,他们在家就相识,甚至是同一家族的人,其中覃姓12人,潘姓6人,李姓4人,7人有犯罪前科(均因盗窃犯罪被处以刑罚)。 2004年4月初,潘先木、覃仁等人计议到外地盗窃货车上的财物,为方便作案,几人各出资约7000元,合伙购买了一辆面包车。同年5月初,潘先木、覃仁等人开车窜至安徽,分别住在怀远县、宿州市的几个旅馆里,白天蛰伏,夜晚出没于案发地附近,伺机作案。5月8日下半夜,他们开始了第一次作案。潘先木、覃仁等人开车窜至合徐高速与蚌阜高速的交叉立交桥北,趁司机马飞下车检查轮胎之机,李开通上车盗走驾驶室工具箱内的现金900元及两部手机。从此该团伙作案一发不可收拾,直到10月该团伙被摧毁。 该团伙作案地点大多选择合徐高速与蚌阜高速的交叉立交桥、君王服务区、宿州市境内的符离集服务区出入口等处。作案时间一般选择在深夜,他们首先在高速公路旁守候,趁着夜晚天黑,在驾乘人员停车休息、下车检查轮胎而离开驾驶室时,进入驾驶室,拿走司机丢在驾驶室里的衣物、皮包、工具箱。2004年8月以后,陆续有更多的人从广西来到安徽,加入这个犯罪团伙。 盗窃被发现就抢劫 2004年8月8日凌晨1时许,覃仁武等人窜至合徐高速与蚌阜高速的交叉立交桥北,趁一大货车驾驶员不注意,李厅上车将驾驶室内的裤子偷走,内有现金5900元及手机一部。驾驶员发现后随即追赶,覃仁武等人威胁“再撵就打死你”,驾驶员随即不敢再追。 这个团伙在作案时都带着棍、刀等工具,在盗窃被驾驶员发现时,便威胁甚至用棍、刀等工具殴打驾驶员,然后趁机跑掉。2004年9月9日凌晨1时许,覃日等人乘汽车窜至合徐高速公路133公里处,趁驾驶员范某、董某不备,团伙成员韦三庆爬到货车驾驶室内将范的皮包偷走,内有价值1000元的手机一部。范某发现后随即追至高速公路下面护栏外,韦三庆用刀将范的右前臂捅伤,将范打倒在小沟里。覃日等人持棍、电筒跑过来时,发现范某趴在水沟里不能动,随即逃走。 (李刚 石放 黄庆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