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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收入八成来自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2:06 山西晚报

  本报7月30日讯(记者郝娟)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的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15.91元,同比增长12.76%,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0位,在中部6省中排第5位。这些收入中,工资收入占到了近8成,依靠自己经营赚的钱少得可怜。

  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人均经营净收入仅为182.77元,百户居民家庭中个体
经营者仅为7人,在全国均处于靠后的位置,而与中部其他5省份相比,更是排到了末位。这表明,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更多地依赖工薪收入。

  又讯上半年,我省消费品市场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态势,百姓越来越注重生活品质,消费档次越来越高。

  统计数据显示,1-6月,全省金银珠宝类实现零售额3.41亿元,同比增长32.1%,化妆品类实现零售额1.78亿元,同比增长22.8%,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实现零售额0.32亿元,同比增长86.2%,家用电器类实现零售额13.2亿元,同比增长30.4%。

  此外,随着收入的不断提高,居民家庭交通通讯支出大幅增长。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交通通讯支出为439.6元,同比增长47.9%。其中,人均家庭交通工具支出为116.04元,同比增长3倍,人均交通工具维修及服务支出同比增长1.6倍,其主要原因是居民家庭购买家用汽车等支出所致。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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