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犯罪 暑期和法庭“零距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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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2:5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为了对青少年进行直观而深刻的法制教育,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本报从本周起,推出“暑假走进法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型活动,通过与法庭和法律“零距离”接触,让青少年从实际的案例中知法、懂法,远离违法犯罪的危险之路。 王鑫 本报记者 陈诚 周滔 夏佳 摄影 李杨
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史志君认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法制观念的淡薄和家庭教育方面的不足,加之经济利益的驱使和“哥们儿”义气。史庭长表示,这次“暑假走进法庭”可以给孩子们以警示,同时也能引起家长和教育者的警醒和重视。 征集青少年和家长旁听公开开庭 这次活动的核心内容是成都中院精选的4个青少年涉嫌犯罪典型案件,将从明日起公开开庭审理。这次活动将邀请法律、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专家,全方位剖析这些案件中的被告人滑向犯罪深渊的过程和构成要件。欢迎关心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社会人士、青少年(特别是学生)以及家长、老师旁听这些案件的公开开庭,为此本报特开通咨询报名热线电话,愿意参加旁听者可以打进本报热线962111咨询和报名。 对于有意愿戒除网瘾的青少年,本报将邀请全国著名戒网瘾专家陶宏开教授及助手姚文莉进行在线心理辅导,帮助戒除网瘾。 本报成立“青少年权益保护律师团” 为了配合本次活动,同时维护更多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由本报发起,成都5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联合成立“青少年权益保护律师团”。这5家律师事务所分别是: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成都蓉城律师事务所、四川思创律师事务所、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在本次活动中,该律师团成员单位将为所有参加旁听的个人或家庭提供价值1000元的法律援助卡;同时无偿为家庭贫穷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并提供一定的诉讼费支持。 开庭案件介绍 1、时间:8月1日上午10时 地点:成华区法院第一审判庭 审判长:刑庭庭长巫江 案情:今年2月26日,4个男青年伙同2名未成年女生,由2名女生在网吧上网“勾引”并约出受害者,其余人就实施暴力抢劫。这群“网瘾青少年”来自全省各地,他们是如何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的?“网络新犯罪”是如何实施的? 2、时间:8月2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金牛区法院审判庭 审判长:金牛区法院刑庭副庭长 案情:2005年12月27日,年轻人唐、刘、胡、付等在青羊区某游泳池滑冰时,因纠纷与杨某等人打斗,刘、唐掏出刀子刺向了杨某致使其死亡。随随便便就动刀子,是教育失效还是法制意识淡薄? 3、时间:8月3日上午10时 地点:武侯区法院审判庭 审判长:武侯区法院刑庭审判长锐长冰 案情:今年3月13日下午,蔡欣和史秋阳在双楠街抢劫陆某的自行车1辆、手机1部及现金37元。没钱用就去抢,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吗? 4、时间:8月4日上午10时 地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 审判长: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史志君 案情:今年3月30日晚上10时,李华想轻生,但是还想拉上“垫背”的,他住进龙潭招待所,持刀将旅客刘光松砍伤致死,将另外一名旅客砍伤。为什么自己不想活还要殃及无辜呢? 法院的开庭审理将为您揭开一系列案件的谜底;本报热忱欢迎您参与旁听案件庭审,更希望您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