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KTV使用费“上海建议”今提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4:14 东方早报

  昨晚,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秘书长林康哉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透露,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以及中国音著协方面已与该协会联系,表达了希望就卡拉OK版权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全面听取上海方面的意见,以及希望该协会负责人赴京当面商谈的意愿。经过慎重起草和反复修改,该协会将于今天先行向中国音著协提交对收费方式和标准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希望在国家版权局正式制定标准前产生影响。”林康哉说。上周,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召集多方代表,举行“卡拉OK版权收费专题座谈会”。而当天下午,
国家版权局也在京举行记者座谈会,称已批复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KTV经营场所收取版权使用费,并就卡拉OK版权使用收费问题作出六点说明。

  林康哉介绍,今天由协会递交给中国音著协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经过了近段时间的反复酝酿思考,并广泛听取了KTV企业、法律界学者、律师顾问团以及社会各界等声音,直至上周五,才具体由协会下属卡拉OK专业委员会着手形成书面意见。刚刚过去的双休日,协会负责人仍在就其中细节反复斟酌推敲。林康哉说,即将递交的意见参照了日本等国对KTV收费的模式和标准、该协会之前与中国音著协签订的合同,以及其他。“参照与中国音著协已有的合同方式和标准,大家将更熟悉,也会更容易接受。”

  据林康哉介绍,目前广州的KTV经营者也在谋求通过行业协会,直接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和中国音著协商谈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据林康哉说,国家版权局的收费标准至今尚未最终确定。“我们希望我们递交的意见在国家版权局正式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前产生影响。”

早报记者 贺同 方梅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