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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不宜类电视购物广告 将规定播放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5:5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工商总局和广电总局对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五类电视购物发出“禁播令”后,28日,工商总局和广电总局透露,两局接下来将有一系列具体监管措施出台。

  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一位负责人称,将会有一系列管理办法出台,比如电视台选择的电视购物企业在资质上将作出规定,再比如,不适合儿童观看的电视购物节目在播出时间或是内容上将作出规定。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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