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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设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7:15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潍坊讯近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潍坊市财政局、民政局联合设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对双方当事人均属特困群体、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经一定程序后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据了解,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来源主要包括民政部门给予的适当救助、社会各界的捐助资金、财政部门给予的适当补助等。救助基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由市法院
、财政局、民政局共同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人民法院受理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实施救助的条件是上述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属特困群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无生活来源、生活确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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