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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公司”集资诈骗59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0:1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新华社沈阳7月30日专电辽宁省铁岭百合种植园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书园等采用与集资户签订虚假的百合花种植合同等方式,以高额回报率为诱饵,在9个月内共向辽宁、吉林、四川、浙江等6个省的近2000名群众非法集资5900余万元。日前,陈书园等涉嫌集资诈骗的4名被告人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

  2003年7月,陈书园、王丽敏、高胜伙同他人预谋进行集资诈骗,8月6日成立了沈阳
园成百合种植开发有限公司,同年8月23日兼并了周继成的铁岭百合种植园开发有限公司,陈书园担任该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

  陈书园为了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增强对集资群众的吸引力,进一步实施集资诈骗活动,2003年11月取得了“辽宁省城市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的牌匾,同年12月份设立了“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农业科技发展中心辽宁工作局”。

  2004年1月,陈书园等设立了“美国托普国际投资集团东北地区办公室”这个虚假机构;2004年2月份,成立了虚假的中外合资公司“铁岭创丰百合种植园开发有限公司”。其间,他们在某电视台播放了铁岭百合种植园开发有限公司独家研制开发百合深加工系列产品、用泉水酿造百合酒等虚假电视广告。

  就这样,一个不起眼的“百合公司”,在不到半年内就迅速发展成了“颇有影响”的中外合资公司。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3年8月至2004年5月底,陈书园、王丽敏、高胜伙同他人以种植销售百合花、“百合酒厂”生产销售百合酒、“辽宁工作局”筹建“翔宇小学”和“周恩来纪念林”的名义,以给集资群众年利率78%、68%、58%、48%不等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与集资群众签订百合花种植合同、保护地使用协议书、用工协议和志愿者用工登记表等虚假合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涉及到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安徽、浙江6省、11个地区50余个县市共1998人。有的家庭甚至借钱“投资”,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最终都是血本无归。

  在集资诈骗的过程中,该公司没有任何利润收入,却在百合花、百合酒的销售收入账目上记40余万元的利润,所有的支出(付息)均来自集资款。此外“百合公司”设立股托,分别在沈阳、抚顺、清源等地设立集资代理人,并给集资代理人按其所拉金额的5%提成。

  陈书园等玩着骗人的把戏,仅在9个月的时间内,共集资59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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