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斗士”方舟子被判“网络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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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2:09 法制晚报 | |||||||||
湖北法院推出新判例 “准院士”肖传国获赔4万抚慰金 “学术斗士”方舟子被判“网络道歉” 本报讯 据《武汉晚报》记者昨日获悉,“准院士”肖传国状告“学术斗士”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和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名誉侵权一案,经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应
据悉,由法院直接判令名誉侵权一方在网络上对侵权行为予以“网络道歉”,这是湖北法院系统的新判例。 2005年9月14日,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邀请方是民参加一个在线访谈节目。访谈中,方舟子说:“还有一个‘肖氏反射弧’,也说是国际公认……这都是属于利用中国和国外信息不对称自吹自擂。” 肖传国是武汉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去年9月,他进入中科院候选院士名单。对上述网络访谈及文章指名道姓的指责,他认为是诬蔑;而方舟子认为是正常的学术批评。 法院认为:方的言论已超过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而出版社作为举办方之一,对访谈主讲人的失实言论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并为失实言论提供了传播平台,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由方是民赔偿肖传国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由出版社赔偿肖传国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昨日,方是民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将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