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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应届大学毕业生未就业者可领取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0:51 新晚报

  据新华社郑州电 记者日前获悉,今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还要给短期内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据了解,河南省有关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指出,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各地劳动部门应在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开设专门窗口,进行失业
登记。高校毕业生短期内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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