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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考试初定明年下半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1:14 华夏时报

  我国正式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天从民政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人事部、民政部7月20日联合颁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暂行规定》共分5章、27条,主要规定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级别、职业能力、考
试组织实施、登记管理、继续教育、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评价制度。《实施办法》共11条,主要从考试组织实施机构、考试科目、考试报名程序、考试时间地点、考前培训、考试考务纪律等方面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作了进一步规定。

  按照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目前颁布的是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据介绍,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由专门的登记机构对《证书》进行登记服务。

  民政部还将尽快启动社会工作者考试大纲、考试题库和培训教材建设,争取在明年下半年实施首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我国目前有近200所高等院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形成了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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