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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嫌犯垂危记者救助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3:24 重庆晨报

  本报河南8月1日消息郑州一犯罪嫌疑人持刀杀死一人、重伤一人后,用刀自残成重伤,命悬一线。

  医院救治需医药费,可嫌犯亲属得知后,说家庭贫困,出不起;公安部门称没这项开支,拒绝出;民政部门认为,嫌犯不在救助之列,也不出。四方僵持中,医院对垂危嫌犯停药达36小时,最终一名记者掏出了2000元。但却引出话题,记者该不该救助杀人嫌犯?该
由谁救助?

  夜半命案嫌犯自残

  据出警的郑州市金水夜巡三号民警苏建新回忆,7月25日22时42分,他接110指令,黄河路与经五路交叉口新华一厂家属院8号楼下有人打架。他和同事赶到现场,在8号楼前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浑身是血,手里还握着把约50厘米长的尖刀。

  支援民警赶到后将持刀男子抓获。发现其自残后伤势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民警当即将其送往金水区人民医院抢救。

  现场民警证实持刀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郭宝尚。被他持刀所伤的两人,一个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一人被送到医院后,也因伤势过重死亡。

  多部门拒交医疗费

  被送到医院的郭宝尚危在旦夕,医院为其做了手术。郭宝尚的妻子王玉玲以家庭实在困难为由,声称无力支付医疗费。

  公安部门称郭宝尚是犯罪嫌疑人不假,但公安部门没有救治犯罪嫌疑人的经费。民政部门的人表态说民政只救助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这三类人群,郭宝尚不在此列。

  医院决定停止用药,时间长达36小时。虽然伤者的命保住了,但必须继续用药,否则伤口一旦感染,后果将很严重。得到消息的河南一名记者取了2000元,为郭宝尚交上了医疗费。

  专家称应由政府负责

  “从人的基本生命权方面考虑,应该由政府负责郭宝尚这样的犯罪嫌疑人的救助。”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朝聚说,“因为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伦理的角度看,各级政府应该对公民的基本生命权负责。”据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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