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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自曝宾馆回扣内幕:房价一半转作回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5:17 今日早报

  早报讯 部分宾馆以高额回扣为诱饵,吸引出租车司机为其提供客源,这已经成为行内公开的秘密了。不过,这笔开支最终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近日,一位来杭游客发现,他入住的一家宾馆尽管档次不高,房价却不低,后来才发现房价中包含了宾馆给送客出租车司机的高额回扣。感觉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游客向本报来电投诉。

  的哥自曝回扣内幕

  为搞清事实真相,记者前期联系了多位出租车司机,证实确有宾馆提供高额回扣的做法。

  更有的哥向记者出示了厚厚一叠卡片,这些酒店和宾馆自行印制的送客卡,正面都印有酒店或宾馆的名称、标志以及联系电话、客房标准、价格、送客费等,背面则是宾馆具体图示位置。

  这位的哥说,最多的时候他手里有近百张这样的送客卡,“特别是五一、十一长假期间,车站码头到处有人在发这种卡。”这位的哥说。

  那怎么拿“回扣”呢?“简单极了,你把客人送到酒店门口,等客人办好手续入住,就去前台跟服务员打个招呼,说刚才的客人是你带来的,登记一下车号和联系电话,服务员就会按照他们那儿的‘规定’给你提钱。”这位的哥笑笑说。

  据的哥透露,拉客给回扣的现象,在杭城一些位置不佳、设施一般的中低档宾馆中非常普遍。“主要集中在两星半、三星的宾馆,标准间价格400至500元,我们可以拿100元回扣。”当然,这100元是从

房价中出。

  记者目睹交易经过

  送客费是怎样给到的哥手里的呢?昨天下午,记者以游客身份进行了暗访。

  下午3点,记者在中河路拦下一辆

出租车,借口第二天凌晨要赶火车,希望司机能在城站附近找一家相对便宜的宾馆。司机推荐了一家名为“阿拉丁假日酒店”的宾馆。“那里设施不错,干净,价格也还好,250元左右,赶火车么也不用住得特别好。”

  见记者应允,司机立马拿出一张小卡片,拨通电话:“房间有吗?现在我送个客人过来。”

  车快到城头巷的“阿拉丁”时,记者假装要买点东西先下了车,让另一位随同者先去开好房间。记者暗中跟随,因为按照之前了解,客人在场,宾馆是不会马上给司机回扣的。

  车到宾馆门口,“客人”下车,司机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停在一边。记者站在正门不远的隐蔽处看到,大约5分钟后,“客人”登记好付钱上楼,司机走进门去跟前台说了些话,前台工作人员会意地点点头,随后拿出一些钱交给司机。

  司机拿着钱走出大门,拎着一张100元朝亮光处照了照,以辨真假,左手心处还捏着两张10元。记者突然走上前去,他连忙将钱塞入了衬衫口袋,开车走人。

  前后几分钟时间,一次交易完成,司机获利120元。

  给回扣属商业贿赂

  按理,客人的入住登记就是与酒店的一种合法契约,客人在如约交付费用之后,酒店方面应按相应标准为客人提供服务。但实际上,从酒店前台服务员割让一部分房费给出租车司机作为“送客费”的那一刻起,就预示着酒店给客人提供的服务也被打了折扣。

  以“阿拉丁”为例,记者所开房间价格为258元,司机拿去回扣120元,差不多是房价的一半。以客人50%的房费为代价从事经营,如此计算,这家宾馆的经营状况只有两种可能——或牟取暴利,或赔本儿赚吆喝。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任何以回扣或提成等“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形式出现的经营行为,都是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是一种违法经营的行为。“酒店宾馆为了拉客,给送客人去消费的出租车司机‘好处费’,其实这也是一种商业贿赂行为。”□实习生忻烨 本报记者丁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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