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经济形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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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6:14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国务院研究室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今年我国夏粮喜获丰收,农民收入继续增加,农村社会事业
对各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应予以肯定,对地方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应给予支持和保护,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确保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推进。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放在首位,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句话、二十个字内容全面、内涵丰富,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必须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协调推进。从根本上说,经济是基础,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发展阶段,都必须始终紧紧围绕这个中心。否则,新农村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走偏方向。 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大力建设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长期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亿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自身特点,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之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我们坚持实行并长期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也必须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绝不能违背农民意愿,不顾条件地强制推行。当前在建设现代农业和进行村庄整治中,不能随意调整承包土地、改变承包关系、侵犯农民土地权益。同时,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基本建设占地,坚决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无论如何,不能建成没有耕地、没有农业的新农村。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