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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医疗费必须“每日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7: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汛据北京晨报报道,各医院的资质、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便民措施等都要向就诊者进行公示。昨天,卫生部就“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在明年底之前,全国二级以上医院都将全面推行院务信息公开。

  根据指导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医院的院务原则上都应公开。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医院的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
置、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等医院资质信息。

  同时,医院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公开医疗价格和收费信息(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此外,医院的便民措施,如病历查询、复印的获取程序,医疗服务投诉方式等行风建设信息也要让就诊者了解。同时,卫生部还要求,医院内部的发展规划、运营和管理情况等也必须向医院内部职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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