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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渡江采砂 终于有规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南渡江采砂终于有规可依

  近年来,南渡江非法采砂时有发生。图为本报记者2005年7月在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头村拍下的非法采砂现场。 本报记者 苏建强 摄

  ●南渡江海口段采砂规划昨日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可采区、保留区、禁采区

  ●龙塘大坝上游3000米处至潭口电厂段,南渡江大桥上游500米处至海口市麻余村

  段为主要禁采区;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场、洄游性鱼类的洄游通道也是禁采区

  本报海口7月31日讯 (记者王颜梅)今天,南渡江海口段采砂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规划以保证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满足环保要求为前提,科学合理地规划了禁采区、保留区、可采区。

  据了解,采砂规划中的禁采区包括为保证防洪安全,禁止在大堤临江、险工段附近开采,禁止在已建水工建筑物、护岸工程附近开采以及禁止在对防洪不利的汊道开采;为保证河势稳定,严禁在可能引起河势发生变化的河段开采;为保证供水要求:对于河床已严重下切的河段,影响到各种取水口水位保证的以及影响到城镇集中饮用水源水质的河段,严禁开采。此外,禁采区还包括:沿江重要工农业设施、过江设施(桥梁、管线等)附近,严禁开采以及保护水生物的栖息地和繁殖场所,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场、洄游性鱼类的洄游通道等。因此,规划禁采区河段自上游至下游主要有龙塘大坝上游3000米处至潭口电厂段;南渡江大桥上游500米处至海口市麻余村段。此外,规划还建议将汛期定为规划禁采期。

  规划设计保留河段有4段,包括旧州镇文新村至龙塘大坝上游3000米处;潭口电厂至南渡江大桥上游500米处;海口市麻余村至入海口;南渡江支流龙州河下游段。保留区目前不可开采,但以后可根据情况而有变化。

  规划中还初步确定了9个可采区,集中在永发镇公路桥至旧州镇文新村段,并做出了年度控制开采量,规划河段内年采砂量约在60万吨左右,规划可采的砂量基本为河道凸岸和高阶河漫滩上历史地质时期的堆积储藏量,储量约1255万立方米。有关专家表示,可采区均位于河道的凸岸或河心滩,按照可采区开采控制条件,采砂后将使河道顺直、过水断面增大、流速减缓,有利于河道行洪。

  有关专家认为,南渡江海口段采砂规划的超前制定为将于9月1日《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为我省水务部门正在进行的南渡江流域采砂指导性规划提供宝贵的借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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