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评:"国务"家务 全是陈水扁的囊中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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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8:11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8月1日讯:《联合报》发表评论指出,继公务机要费发票弊端之后,再爆“总统府”用“政府”预算雇用阿卿嫂为赵建铭夫妇帮佣,不分朝野同声质疑,但“府”方却连“愿意检讨”四个字都不愿说出口,再次说明陈水扁及“第一家庭”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帝国”里,早已不知民意为何物 。 文章指出,陈水扁昨天对于公务机要费的危机处理是,找“绿委”和名嘴诉苦,也
评论还写道,“总统府”宣称,陈幸妤夫妇有权要求“政府”支付水电费但选择自付,基于同样逻辑,陈幸妤夫妇为何还要当局为她们支付帮佣的薪水?这个说法只是透露了一个事实:从头到尾“第一家庭”都是在知情的情况下,要求用公费为他们聘用帮佣埋单。 但试问,许多机关首长就任前就已雇用帮佣,他们是否也可比照,指示所属机关以公费支付家中帮佣薪水?家里没有帮佣的首长,是否也能有样学样,指派一名工友到官邸专责煮饭、洗衣、照顾小孩? 就算民生寓所是官邸的一部分,但扁夫妇没有长住,理应只须提供必要的安全维护。玉山官邸已有人为扁准备餐饮,派人长驻民生寓所煮饭明显是为了服务赵建铭夫妇;问题是,台湾有哪一条“法令”规定当局须派专人服侍扁女婿? “总统府”前天先是说明因为2000年在政党轮替之际,陈水扁夫妇都还住在民生官邸;但不久陈水扁夫妇均搬到玉山官邸长住,“总统府”再解释民生寓所也是“总统”官邸的一部份,这样的解释如果可通,岂不可以无限延伸,只要是陈水扁夫妇所有的房产都应配置一名帮佣,即使陈水扁不住也没关系,“法令”又岂可随主事者任意解释! 文章最后指出,堂堂“第一家庭”,连这种小钱都要贪,事情被揭露后,却还毫无羞愧之意。不禁令人想问,先前在向人民报告时还口口声声强调“最高道德标准”的陈水扁,现在是不是已经忘记“做人的基本道理”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