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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印尼总统苏希洛会见贾春旺检察长

  贾春旺在发表祝辞时提出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的建议

  本报雅加达7月31日电 今天下午,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苏希洛·班邦·尤多约诺先生在总统府亲切会见了贾春旺检察长以及出席第三次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的其他
国家的总检察长。苏希洛总统热烈欢迎贾春旺检察长率团与会,高度评价中国在创立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方面作出的贡献,殷切希望中国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通力合作,使这一机制在打击本地区跨国有组织犯罪以及贪污、拐卖人口等犯罪,维护本地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促进本地区繁荣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今天上午,为期4天的第三次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隆重召开。东道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检察长阿卜杜拉·拉赫曼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共同敲响开幕铜锣,宣布本次会议开幕,并发表开幕祝辞。

  拉赫曼总检察长在祝辞中盛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倡导了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为中国检察机关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紧密合作创造了条件,并且衷心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印度尼西亚为本次会议的主办国,使印度尼西亚总检察院有机会为发展和完善这一会议机制作出应有的贡献。拉赫曼总检察长同时强调,虽然我们的法律制度不尽相同,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尽一致,但是我们的目的都是一致的,这就是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此,他呼吁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们加强司法合作,严厉打击本地区的跨国犯罪,造福本地区人民。

  贾春旺检察长在祝辞中全面总结了第二次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以来,各成员国检察机关在高层互访、业务交流、司法合作、联络员机制以及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等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所积累的经验,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的建议,即:继续保持高层互访不断的良好势头增进友谊互通信息相互学习和借鉴各自检察工作的先进经验;积极落实互派检察官交流访问机制,互派青年检察官开展广泛的检察业务研修和培训,全面提高各国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完善边境检察机关直接合作机制,积极开展边境地区快捷、简便司法合作,全力维护边境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的繁荣发展;全面履行和落实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合作协议,积极开展互涉司法协助工作,在互涉案件的调查取证、缉捕和引渡罪犯,涉案款物的追缴与返还等领域开展更具实效的紧密合作。贾春旺检察长的祝辞得到与会各国代表的高度赞扬和普遍认同。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促进打击跨国犯罪”。与会各国代表将围绕主题各抒己见,探讨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更加有力地合作,有效地打击跨国犯罪。

  中国驻印尼大使兰立俊和中国检察代表团成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永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春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廉政公署专员黄鸿超,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廉政公署副专员陈锡豪等出席了今天上午的会议开幕式。来自东盟10个成员国的总检察长以及他们所率领的代表团成员也出席了今天的开幕式。

  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发起的一种会议机制,旨在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交流与合作关系,形成有效的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区际合力。首次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于2004年7月在中国云南昆明召开,第二次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于2005年7月在泰国曼谷召开。三年来,有关各国检察机关根据联合声明的要求,开展司法协助、互相交换司法检察改革信息、互派检察官进行业务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质性合作与交流,使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成为中国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之间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并在区域司法协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国际司法检察界的高度重视。

  根据协商,下一次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拟于明年冬季由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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