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将举行立法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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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9:18 河北日报 | |||||||||
就我省实施交安法办法草案听取社会意见 本报讯(实习生陈硕记者刘常俭)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将于今年9月由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为进一步扩大立法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8月下旬就该办法草案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这次听证会共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1、草案第七十一条至第八十一条规定的罚款的具体标准是否适当;2、草案第五十七条关于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幅度的规定是否适当;3、草案第八条关于电动三轮车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是否妥当;4、草案第十条关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部分小型车号牌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发放的规定是否妥当。 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关注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立法问题的本省社会各界人士,可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报名参加。报名采用信函、电话或者网上报名等三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050051);电话报名(0311-87906210,87906030);网上报名(网址:www.hbrd.net邮箱:rdfzw@hbrd.net)。听证会将直接听取陈述人的意见,并拟从自愿报名的人员中确定若干人参加旁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