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牟定扑杀犬类54429只 狂犬病疫情得到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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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9:43 云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获悉,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发生狂犬病疫情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迅速启动预案,对疫区犬类进行扑杀;并立即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狂犬病疫苗紧急免疫和疫病监测。目前疫情已得到控制,疫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今年6月下旬以来,牟定县共和、凤屯、江坡等7个乡镇相继发生犬咬伤人、畜事件
据初步调查,今年3月21日,牟定县蟠猫乡阿拉哩村刘天被狂犬咬伤,7月26日发病,被州医院确诊为狂犬病。本次疫情的疫源可能为本地的自然疫源。 接到牟定县发生狂犬病疫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副省长、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孔垂柱对疫情的处置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立即派出专家组,赶赴疫区现场指导处置疫情,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牟定县按省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启动了县级预案,及时对疫区内的犬类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目前牟定县疫区已扑杀犬类54429只,占全部存栏犬类的99%,同时做好广泛的消毒灭源工作,以彻底清除隐患。 全州立即开展紧急免疫,要求免疫密度达到100%,目前省指挥部已向楚雄州紧急调运狂犬病疫苗20多万份,7月30日,免疫工作已在全州范围展开。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在全州10个县市开展了犬类疫情普查,对家犬实行拴养制度,禁止家犬流动。目前已排查家犬11.6万只,全面关闭了全州范围内的犬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从7月25日起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卫生部门除及时对狂犬病人进行救治外,还对高危人群实施监测。各级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防控意识。 张 锐(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