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立法范围逐步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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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0:00 乌鲁木齐晚报 | |||||||||
未来几年,乌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个五年规划中确定,我市将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 在7月28日召开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中,乌市公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五年规划中确定,到2009年,乌鲁木齐市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 同时,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立法咨询员制度、立法征求意见制度,切实保障公众对政府立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建议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查阅。 市委副书记、市长乃依木·亚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落实我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落实政务公开,切实增加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当日,常务副市长张鸿主持了会议,副市长童兆玲传达了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舒世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