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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头支票”领不到养老金一私企“扣押”员工合同被罚1.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0:15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果一通讯员魏晓武报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是每个求职者的心愿,可签订后一定要提防“空头支票”。

  南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近日开展的劳动合同专项检查发现,个别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玩“花手心”,有数十名职工受骗上当。

  一名执法检查人员反映,日前在锡城一场大型招聘会上,一私营企业主打出的“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广告牌,被该厂一名年逾花甲的老职工当场撕碎。这名老人哪来这么大“脾气”?原来老人已在该厂工作10多年,多次签订了劳动合同。

  两年前他到了退休年龄,厂方让他留用一段时间,老人答应了。

  前不久正式办退休时,老人才得知厂里从没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法享受养老金。经反复交涉厂方吐露了真相,原来他跟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一直被锁在老板的抽屉里,没按规定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多次与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是一张张空头支票。老人不服,很快请了律师与厂方打官司,不料超过了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当事人的权益不再受法律保护。

  这次检查发现,有10多个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都是一式数份,但全部被老板控制着。而当有的职工提出个人要留一份合同时,厂方便以“上级还没批复”为由,一拖了之。“这样的劳动合同,成了单方保护老板的合同。”该区一名纺织女工反映,今年初,厂里单方提出与20多名外来民工解除劳动关系,民工们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但在平时,员工一旦违反了合同规定,厂里就会以合同条文对其作出处罚。7月25日,南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查明,辖区一企业“扣押”了数十名职工的劳动合同,职工反响强烈。有关部门随即根据有关法规,责令违章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法对其处以1.6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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