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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办文化企业有望免三年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0: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8月1日消息(记者吴新伟 实习生郭景)本月底前,重庆市《关于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望正式出台。《通知》中有望对政府支持和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给予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昨日(31日),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事忠介绍,重庆的文化产业还相当薄弱,当前掌握的数据显示,文化产业收入在整个GDP中所占分量仅有2%左右,而云南已达5%、四
川也超过了3%,重庆文化产业还需要很多“奶水”。

  据了解,新草拟的《通知》中提出,未来几年,凡是政府支持和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从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有望通过减免、退税、补贴等形式免征三年的企业所得税,已经开办的文化企业也有望得到进一步扶持。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要支持设立相应的转向扶持资金,并通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改补助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对民营企业申报的政府鼓励兴办文化项目给予支持。

  据了解,今后,试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登记管理的民营文化企业,可由工商部门先行颁发营业执照,在确认其主体资格后,其它相关手续1年内完善。《通知》还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民营文化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进入文化企业检查。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缴、吊销民营文化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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