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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实施监控智能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1:1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中国环境报讯 为有效控制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山东省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日前出台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实施“监督法制化、检测社会化、审验规范化、监控智能化”新的管理举措,并构建起全市“机动车辆环保定期检验局域网络”。

  随着青岛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由10年前的30.5万辆猛增至现在的116.6万辆,并且以每年超出10%的速度递增。据测算,当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全市大气环
境污染的贡献率已达到60%以上。

  为此,市

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积极推进机动车辆环保定期检验局域网络建设和环保执法监督法制化监控管理工作。首先,日常监督法制化。对承担检测的单位实行现场监管和局域网控。对个别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测单位,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或取消环保定期检测资格。对于超标车辆,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绝检测和逾期不改的车辆进行查处。其次,排气检测社会化。对在用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实行社会化服务。规定社会检测站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控制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进行检测,并出具测试报告。环保部门对检测过程、测试结果进行审验和监督。第三,环保审验规范化。在推行岗前培训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检验行为的同时,建立健全排气检测程序、环保审验程序、限期整改程序、“
黑车
”处理程序、机动车排气合格证办理程序。第四,数据监控智能化。积极开展环保定期检验网络监控的调研和建设工作,对道路行驶车辆实行视频监控、对社会检测站试行局域网监控,逐步建立健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数据管理信息库。

  目前,全市已建成“简易工况”检测站7个、检测线18条,全市每天可检验车辆720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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