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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例制售冒牌普洱茶案一审昨在昆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1:31 云网

  出租房内生产普洱茶23吨 被查封一年换了3个地方

  被告庭上辩称:茶出自勐海,原料差不多,只是工艺不同,不是假冒伪劣

  核心速读

  两年前,云南的普洱茶红遍整个中国,一些不法商人看到这个机会,想趁机捞一把。昨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首例生产销售伪劣普洱荼产品的案件,李飞跃、朱文华、吴勤铭、杨世会等4名被告人被指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4名造假者,先后冒用云南三大著名茶叶注册商标(“大益”、“八角亭”、“中华”),生产、加工、销售其生产的茶叶产品,生产数量达20多吨,价值300余万元。

  被查封一年换了3个地方

  据了解,2004年3月,湖南商人李飞跃在官渡区小板桥镇云溪村投资开办茶厂,聘请了吴勤铭、杨世会负责管理。

  去年7月2日,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查处。民警发现,李飞跃开办的这家茶厂是一家黑茶厂,该厂在没有勐海茶厂、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会公司茶厂的授权,也未办理过工商登记、商标注册、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假冒两厂的“大益”牌和“八角亭”牌注册商标,生产、加工、销售其生产的茶叶。查获的这批假茶(经检测,均为不合格产品)共计10445.5公斤,价值113.9万余元。同时,还查获了大量假冒的名茶包装。

  这个茶厂被查封后,李飞跃和朱文华将生产设备及产品、原料等物转移至一出租房内,又成立“佩龙茶厂”,由吴勤铭、杨世会负责管理。去年8月18日,公安机关在此查获假冒勐海茶厂“大益”牌普洱茶共计4993.91公斤,假冒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商标, 西双版纳勐海茶厂出品的“中华”牌普洱茶共计1978公斤,假冒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会公司茶厂“八角亭”牌普洱茶179公斤,同时查获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包装。以上茶叶共计价值人民币94万余元,经鉴定均为不合格产品。

  随后,民警在官渡区四甲二组的一家黑茶厂里,缴获了9290.5公斤的假冒“中华”牌普洱茶。这家黑茶厂同样没有经得“中华”牌普洱茶的厂家——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生产假冒“中华”牌普洱茶,这批假茶价值人民币72.8万余元。

  民警调查发现,3起假茶案查出20多吨假普洱茶,价值数百万元,3个黑茶厂出自同一班“人马”。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飞跃、朱文华、吴勤铭在生产、销售普洱茶的过程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且产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当庭否认生产假茶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茶厂老板李飞跃辩称:“我们是根据客户需求,才生产各种不同品牌的茶,都是客户自己找上门来让我帮其加工的,至于这些茶有没有注册商标,到底产自哪里我不知道。我的普洱茶也出自勐海,也是由茶农采自的普洱原茶,茶的原料都差不多,只是生产工艺有所不同,所以就不应该认定我们生产的茶是假冒伪劣产品。” 而吴勤铭、杨世会两名被告都称自己对茶厂生产假茶不知道,茶厂里的生产、联系业务都是由李飞跃一人操办。而被告人朱文华当庭承认,云溪茶厂和四甲茶厂被查封后,他和李飞跃又在官渡区大板桥金马村成立了“佩龙茶厂”,把前两个被查封茶厂里的设备搬去,继续生产假茶。

  4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分别为其作了辩护,其中李飞跃的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认为李飞跃只是制作了别人商标的普洱茶,并没有销售出去,没有结果,也没有非法获得的利润,不应该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本案将择日判决。(柏立诚刘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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