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雇凶”教训同行“打手”携款潜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3:22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沂源7月31日讯(记者 苏一宏 通讯员 徐小庆)王某某殴打他人被拘留,怀疑同行告发自己,花2000元雇凶“教训”同行,没想到“打手”携款潜逃,王某某涉嫌预谋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

  2006年6月20日,鲁村镇某村的王某某因打架滋事,被沂源县公安局鲁村派出所行政拘留15天。7月5日,王某某回到家后,认为是同行李某告发了自己,便决定教训教训李某。
7月18日,他通过朋友找到了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刘某某。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商定:王某某首先支付刘某某1000元,等刘某某把李某打得住院治疗再付1000元。

  7月23日,王某某按刘某某的要求分两次付给他2000元钱后,刘某某回了老家莱芜。7月26日,李某听说王某某要打自己的消息后,立即报警。沂源县公安局鲁村派出所民警调查后,7月27日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a11)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